快科技9月27日消息,据媒体报道,9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总工会联合发布了新一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其中,有一则案例引发广泛关注:一位零售店店长竟因闭眼休息、上厕所等看似平常的行为被公司解雇。
2021年3月,余某入职某零售公司,担任该公司位于某商场门店的店长一职,全面负责门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然而,2024年9月26日,某零售公司却以余某工作失职为由,单方面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
公司给出的解雇理由主要有两点:其一,在2024年9月某日晚上,店内还有顾客在挑选商品时,余某在柜台处闭眼休息,这一幕恰好被商场工作人员发现并进行了投诉;
其二,2024年8月某日,余某所管理的门店在营业时间内出现了短暂关门的情况,此举违反了商场的管理制度,给公司带来了严重损失。
面对公司的解雇决定,余某感到十分委屈,他主张自己当时并未真正睡着,对于到店的客户,他都进行了妥善接待。
只是在客户专注挑选商品时,由于工作太过疲惫,才闭眼休息了片刻
而对于门店短暂闭店的情况,余某解释称是因为自己当时急需上厕所,并非无故关店。
余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属于违法,应当向其支付赔偿金,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余某在事发当日已经连续工作了超过8个小时,而公司却未安排其他人员顶岗或换班,这明显没有保障劳动者应有的休息权益。
余某在极度疲惫的情况下闭眼短暂休息,实属正常的生理现象。
尽管某零售公司提供了相关视频作为证据,但这段时长仅2秒的视频,仅仅显示了余某手扶着头、闭着眼靠在背板上的画面,既不足以证明余某处于长时间的睡眠状态,也无法表明其行为影响了门店正常的销售工作或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此外,对于门店短暂闭店的情况,余某已经作出了合理的解释,且因上厕所而短暂闭店也符合人之常情。
综合以上情况,法院认定余某并不构成过错,某零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应当向余某支付赔偿金。
法院进一步指出,用人单位在行使用工自主权时,应当充分体现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