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体育赛场,从来都不只是球员在场上拼输赢那么简单,背后还藏着一堆商业规则和法律纠纷。最近,韩国篮球联赛(简称KBL)开出的一张罚单,让韩国燃气公社俱乐部彻底火了——就因为外援罗健儿(Ra Gun-ah)的税务问题没处理好,这家俱乐部被罚款3000万韩元。看似只是一场联盟对俱乐部的处罚,实则牵扯出职业体育里,合同责任、谁来缴税以及规则执行的深层矛盾。罗健儿自己交了税,反过来告前东家;新旧俱乐部互相推责;联盟直接出手罚款……这一连串事儿,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职业体育里各方利益的激烈冲突。到底谁对谁错?这张罚单,是联盟想立威,还是俱乐部被规则“卡了脖子”?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这场赛场外的“税务扯皮案”。

韩国篮球联赛(KBL)13号发布消息称,他们在首尔江南区的KBL中心开了一场财务委员会会议,最终决定对韩国燃气公社俱乐部罚款3000万韩元,理由是这家俱乐部没按联盟董事会的决议办事。
这事的根源,全是外援罗健儿的税务麻烦。早在2024年5月,KBL就开过董事会,正式确认了罗健儿的外籍球员身份,还明确规定:招募罗健儿的俱乐部,要承担他2024年1月到5月期间产生的综合所得税。
按照这个规定,本赛季之前签下罗健儿的韩国燃气公社俱乐部,本来就该负责缴这笔税。可没想到,罗健儿早在去年8月,就自己先垫付了3.98亿韩元的税款,之后又把自己的前东家KCC俱乐部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返还这笔不该自己出的钱。
对于罚款3000万韩元的原因,KBL方面解释说:“财务委员会认为,这件事可能会影响到KBL以后的正常运作。我们仔细核查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包括韩国燃气公社俱乐部的做法,确实让事情变得更混乱了。”
韩国燃气公社的副总经理朴哲孝,在向财务委员会说明情况时表示:“遵守联盟的规定和流程,是我们的基本原则。”但他也补充道:“现在罗健儿的官司还在进行中,我们觉得,等一审判决出来后,再处理缴税这件事会更合适。”
根据KBL的规则,如果俱乐部对联盟的处罚不服,可以在收到罚单通知后的15天内,申请重新审查。
值得一提的是,罗健儿的这场官司,和财务委员会的处罚程序是分开进行的。罗健儿一方表示:“KCC俱乐部没经过我同意,就私自修改相关规则,想在合同到期前,把缴税的责任推给新签约的俱乐部。”他们还强调:“缴税的人(也就是我)没同意,债权人(还是我)也没点头,就把缴税的义务转给第三方,这明显违反了韩国的民法规定。”
KCC俱乐部在上个月15号也发过声明,称:“因为这件事没有按照董事会的决议来执行,我们已经采取了法律行动。”而且他们态度很强硬:“就算最后官司输了,我们也会向韩国燃气公社俱乐部追偿,把这笔税款收回来。”
其实,这已经不是KBL第一次开出3000万韩元的罚单了。在2008-2009赛季结束后,球员金承贤和原州DB俱乐部,被爆出在谈薪资的时候有秘密协议。最后,金承贤被禁赛9场、罚款1000万韩元,原州DB俱乐部则被罚款3000万韩元。
更早之前的2002年,KBL还曾要求球员徐章勋,归还他打球时以广告费名义拿到的7.5亿韩元“黑钱”,同时对他罚款1200万韩元。当时的SK骑士俱乐部,也因为这件事被罚款750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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