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人家私养70多条蛇遭投诉,最新动态

近年来,饲养蜥蜴、蜘蛛、蛇类等“异宠”逐渐成为一种新潮爱好。然而,当这种个人爱好搬进人口密集的居民楼,甚至演变成“家庭养殖场”时,邻里关系还能和谐吗?

近日,宁波镇海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在住宅内饲养大量宠物蛇引发的纠纷案,给出了明确答案:个人自由不能建立在邻居的恐慌之上。

70多条蛇“蜗居”居民楼,邻居直呼受不了

案件的主角王某是宁波某小区的一名住户。从2024年初开始,他在自家房子里养起了宠物蛇,数量一度多达70余条,品种包括玉米蛇等。不仅如此,他还通过网络平台展示这些蛇并进行销售。

随着蛇的数量越来越多,问题也随之而来:

异味扰民:家中经常飘出难闻的气味。
安全恐慌:邻居们担心蛇会逃脱,引发公共卫生和防疫问题。

这种“蛇窝”般的居住环境引发了小区居民的普遍恐慌和强烈不满。原告严某、陈某等13位邻居认为,王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大家的正常生活,且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将住宅变成了经营场所。

面对邻居的指责,王某却有自己的理由。他辩称,养蛇是个人自由,而且这些蛇都没有毒,并没有对他人造成实际伤害。

法院:这是“住改商”,必须清退!

双方协商无果后,13位邻居将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立即清除宠物蛇,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法院经审理后,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法律定性:

侵犯相邻权
根据《民法典》,不动产权利人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在住宅小区这种人居环境中,饲养宠物必须以不扰民为前提。王某饲养70多条蛇,显然超出了普通居民的心理承受范围,构成了对邻居安宁权的侵害。

违规“住改商”
王某不仅养蛇,还通过网络销售,这实质上是将住宅用作了经营性用房(养殖、仓储、销售)。法律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王某无法提供相关同意证明,因此其行为缺乏合法依据。

鉴于情况的紧迫性,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就先行作出了行为保全裁定,责令王某在15日内清退所有宠物蛇,并禁止再将该房屋用于此类活动。

结局:蛇被清退,邻居撤诉

在法院的释法说理下,王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主动履行了裁定,将家里的70多条蛇全部清离。看到隐患消除,13位原告也自愿申请撤回了起诉。

法官提醒:养宠有边界,自由有限度

这起案件给所有“异宠”爱好者提了个醒:

自由是有边界的:饲养宠物是个人的权利,但前提是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异宠风险更高:相比猫狗,蛇、蜥蜴等动物更容易引发大众恐惧,且对温控、卫生有更高要求。
住改商需谨慎:如果想在家里搞养殖销售,必须征得整栋楼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否则就是违法。

邻里和睦是社区生活的基础,任何以牺牲邻居安全感为代价的“个人爱好”,最终都难逃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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