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官网发布通报,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啰公司”)因“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投放运营或者回收车辆”,被处以10万元罚款,处罚日期为4月22日。

这已是哈啰公司今年第二次因相同问题在上海“栽跟头”。此前在今年1月,该公司已因同样的违规行为被罚款10万元。
除了在上海接连受罚,近期哈啰公司还因超量投放问题,在天津、北京等多地接连被监管部门约谈:
天津约谈:3月31日,天津市交通委对哈啰单车开展专项约谈,明确要求其立即停止所有超量投放行为,并限期清理、调运超投车辆,确保各区域车辆数量严格符合配额要求。
北京立案调查:4月7日,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因哈啰公司违规超量投放未备案车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约谈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然而,4月13日执法人员复核时发现,部分区域仍存在大量未备案车辆,哈啰公司被指“拒不改正”。北京市交通委对此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其于4月17日前全部回收违规投放的车辆。
面对北京方面的严厉批评,哈啰公司于4月15日公开致歉,承认在运力调度及响应效率上存在管理短板,并表示已连夜增派运维力量,启动全面整改,全力恢复重点区域的停放秩序。
公开信息显示,哈啰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注册资本达44亿元,法定代表人吴晓龙,核心业务涵盖共享自行车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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