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下称《指导意见》)。该文件旨在充分挖掘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碳潜力,推动重点行业实现减碳增效与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所谓零碳工厂建设,就是通过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管理模式优化等减排手段,持续降低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量,逐步向近零排放目标推进。引导工业企业开展零碳工厂试点建设,能够带动全行业提升减碳效益、加快绿色转型,对结合各地实际培育新质生产力、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生态保护,以及支撑“双碳”目标实现均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明确了零碳工厂建设的四项核心原则,即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精准施策、系统推进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强化技术支撑,坚持应减尽减、持续提升减碳成效,遵循统一规范、保持公开透明。在推进节奏上,将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策略: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较低的行业开展先行探索,逐步完善规划设计、能源供应、工艺技术、运营管理及商业模式等相关体系;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延伸。具体目标为,2026年起启动零碳工厂筛选工作,树立行业标杆;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培育一批零碳工厂;2030年进一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探索传统高耗能产业的脱碳新路径。
针对零碳工厂建设,《指导意见》还细化了六条实施路径:一是完善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实现碳排放量的科学精准核算;二是推动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和电气化水平,从源头减少碳排放;三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在生产过程中降低碳排;四是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落实节能降碳措施;五是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实现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精准计量和精细管理,通过智能手段管控碳排;六是推进碳抵销工作并做好信息披露,确保实现零碳排放目标并持续优化改进。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有效推动工业企业加快生产技术革新和生产方式优化重构,显著降低碳排放强度,助力绿色制造业做强做大,为绿色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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